長春市于1月1日起實施“國五”機動車排放標準
記者從長春市環保局獲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長春市將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對低于第五階段排放標準的車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和轉入登記手續。
所有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須符合標準
據了解,去年1月,國家環境保護部、工業信息化部聯合下發公告,要求全面實施《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和《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中第五階段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國五標準)要求,并經國務院同意,實行分區域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公告明確要求,全國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節能減排、嚴格限制排放量
據長春市環保局機動車污染防治中心工作人員介紹,“ 國五標準 ” 就是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是“國三”、“國四”的升級版,目的是為了讓汽車進一步降低尾氣污染排放,以達到節能減排、綠色環保的目的。相對于“國四”排放標準,機動車“國五”標準進一步提高了排放控制的要求,其中氮氧化合物的排放的限值嚴格了25%到28%,顆粒物的排放限值嚴格了82%,且增加了污染物顆粒物粒子的數量的新指標。
不符合規定新車禁止買賣上牌
需要提醒的是,執行新標準后,環保部門將按照要求受理符合“國五標準”要求的新購置車輛的環保車型審驗業務。對于不合標準的車輛,不核發相關手續。簡單來說,就是在規定的時間節點之后,所有不符合國五標準的新車,銷售者不能賣,用戶也不能買,更不能上牌。因此,年底有買車計劃的市民注意了,購買新車時要明確車輛的環保等級,并預計好環保、公安部門辦理整套車輛手續所需環節和時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已落籍本地車輛 二手交易不受影響
長春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到,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長春市將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對低于第五階段排放標準的車輛將不予注冊登記和轉入登記。《長春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初次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國家最新環保車型名錄;外埠遷入本市的機動車應當符合國家最新環保車型名錄,并須經環保檢驗合格;不符合前兩款規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按此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低于“國五”標準的車輛將不予注冊登記和轉入登記。開“國四”車的可以繼續上路,只要是在政策實施時間節點之前購買并上牌的車輛,都是可以上路的。對于已經落籍的本地車輛,在二手交易時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