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三無”車,為何頻現街頭?

外形小巧時尚的代步車如今在不少城市道路中頻頻出現,雖然給不少人帶來了便利,卻也因無牌照、無駕照、無保險成為“安全陷阱”。記者在北京、江西、安徽等地采訪了解到,打著助殘、助老名義出現的老年代步車已成為全國性的消費維權問題。
中國消費者協會日前表示,“三無”代步車不能成為“三不管”的法外產品,中消協將從支持消費者訴訟入手,啟動對代步車問題的維權工作。
“三無”代步車市場熱銷
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的安徽大市場內,一家名為“凱一路”的電動車銷售門店門口,擺放著各色車身的三輪、四輪代步車,其中三輪的一款售價6800元,四輪的一款售價8000多元,“這兩款銷量好,一個月能賣幾十輛。”店員說。
“不用上牌,不用考駕照,不用買保險,車子付了錢就能開上路。”據該店銷售人員介紹,店內的代步車速度最快可以達到每小時40公里。“不用買保險,不過你放心,這種車速度很慢,屬于非機動車,如果發生了磕磕碰碰,交警不會找你麻煩的。”這位店員說。
放學時間,在江西省南昌五中門口,幾輛顏色鮮艷的老年代步車格外顯眼。一名老人告訴記者:“買這車就是為了接孫子上學放學的,我年紀大了,沒法考駕照。有了這種代步車,還是挺方便的。”
據了解,真正的老年代步車實則為一種醫療器械,車速基本控制在每小時10公里之內,以速度低、剎車靈、安全可靠、方便為標準,且不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但記者在各地采訪中發現,全國多地市區道路上出現的老年代步車,速度多在每小時40至50公里,價格從5000元至6萬元不等。商家常以不需要任何駕駛資質、不需要擔心道路交通違法處罰為賣點來銷售。
那么市場上“三無”的老年代步車是否真的安全呢?
據北京市交管局統計,從2011年至2013年10月,北京市涉及代步車的交通事故已發生757起,傷858人,死亡136人。
2014年,安徽省一位殘疾老人駕駛“溫心”牌四輪助殘代步車發生交通事故,老人與妻子在事故中死亡。司法鑒 定指出涉案車輛不屬于殘疾人專用汽車,而屬于機動車。廠家生產“溫心”牌四輪助殘代步車并未獲得國家關于生產機動車的公告許可。目前,死者家屬已將生產廠 商告上法庭。
莫衷一是的“身份”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老年代步車究竟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各方說法不一。
安徽全誠司法鑒定中心機構負責人許一卿介紹,在一般情況下,都是代步車在道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后,由交警委托鑒定中心做鑒定,“目前我們接到的這類鑒定并不算多,但幾乎每次鑒定結果都是機動車。”
合肥市協警李平坦言,在路上看到這種不上牌、沒駕照到處亂竄的代步車“頭都疼”。他表示,交警往往會將其看作非機動車不予處理。
江西省工信委裝備處副處長郭芳表示,根據國家要求,純電動汽車在續航里程、最高時速、車輛設計上都有十分嚴格的要求。但現在這些被商家冠以“老年代步車”的車輛,大部分沒有經過國家強制性質量檢測,質量上沒有任何保障,從各項指標來看并不在電動汽車范圍內。
合肥工業大學新能源汽車工程研究院教師吉祥表示,根據《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產品應符合雙一百(最大續航里程100公里,最高時速大于100公里)要求。“而當下這些路上跑的低速電動車顯然無法達到這些要求,因此我認為代步車不屬于機動車。”
此外,由于監管空白,一些小作坊“魚目混珠”,粗制濫造老年代步車。記者調查發現,江西省也有多家代步車生產企業,但江西省質監局接受采訪時表示,該省質監部門從未給任何企業發過有關代步車的生產許可證。
既正視社會需求也完善標準及法規
由于各部門對老年代步車的定義不同,導致其從生產到上路行駛,都成了監管的“灰色地帶”。面對這種情況,業內人士呼吁正視老年人、殘疾人的相關需求并給予正確引導,同時盡快完善相關標準及法律法規。
“代步車有客觀的市場需要,很難一禁了之。”吉祥認為,在三四線以下城市及鄉鎮農村,由于交通沒有大中型城市發達,廉價的“老年代步車”可以給中低收入人群、老年人群體、殘疾人群體帶來諸多便利,這部分市場需求不容忽視。
全國人大代表、陜西法士特汽車傳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首席培訓師曹晶認為,對于代步車等低速電動車,我國應出臺國家技術標準以規范產品設計、生產制造過程,同時也便于企業加強質量監管,改進提升產品品質。
吉祥建議,地方政府應當完善交通法規,制定代步車等低速電動車的路面管理政策,并且駕駛員也需持有駕照。例 如,山東省沂南縣已對符合要求的低速電動汽車允許掛以“沂電”開頭的地方牌照,并且要求駕駛員持C3駕照方可上路,在二級及以下公路上行駛,時速不能超過 60公里。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蔣蘇華建議,各監管部門要明確責任劃分,杜絕監管的“灰色地帶”,避免出現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失責行為。并且堅決取締質量低劣、安全性能差的小型電動汽車生產經營企業。
與此同時,消費維權方面的工作也需進一步增強。根據新消法規定的公益性職責,中消協將從支持安徽消費者提出訴訟的個案入手,展開對代步車市場情況、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社會管理等調查及維權工作,以消除安全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