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輸了1億美元,但暫時還是可以高興的

Uber 司機是自由職業者還是公司員工?美國加州和馬薩諸塞州的 Uber 司機就自己的身份問題把 Uber 告上了法庭。現在這兩單兩單有關司機被誤歸類的訴訟案的原告與被告雙方已經達成和解,Uber 將向司機賠償 8400 萬美元,并且在公司上市后市值比 2015年12月 增加 1.5 倍時再向原告支付 1600 萬美元,也即總計 1 億美元的賠償。
但對 Uber 來說這也算不上失敗,甚至從長遠來看還是好事情:因為 Uber 可以繼續把司機當成自由職業者。對于司機來說也不算什么大勝,因為平均每人僅拿到幾百美元的補償,以及對 Uber 多一點的透明性。
以 Uber 為代表的共享經濟(或者叫零工經濟)的核心是服務平臺只需要為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支付費用,不需要承擔這些人其他方面的成本或者福利開支。這對于平臺的利潤 顯然是至關重要的。但是加州和麻省的 Uber 司機在集體訴訟案中認為自己算是 Uber 的全職員工,所以在不載客的時候,他們的花費和損失應該由雇主 Uber 來承擔。當然他們的說法是有一定道理的,現在有很多司機其實干的全職的專車司機。但如果 Uber 司機被認定為 Uber 全職員工的話,Uber 的損失可就大了,因為這將意味著 Uber 要增加一大筆人力成本開支(社保、最低工資保障等),會直接影響到這種商業模式的盈利水平。所以盡管 Uber 在這兩起訴訟案中貌似損失巨大,但司機仍然是自由職業者地位的認定讓 Uber 暫時維持了可能的盈利水平,以及 625 億美元第一大估值的合理性。
不過,Uber 還不能高興得太早。因為此案雖然已經結案,但地方法院并未最終確認 Uber 司機的身份。
雖然如此,如果我們把眼光放得更長遠一點,人類司機的前途可能還是會很黯淡—一旦無人車技術走向成熟并且排除了政治障礙,司機這個職業也許都會消失了。而類似的職業危機,并不僅限于司機這一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