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出爐:專車合法化后 打車平臺如何走?

自去年10月征求意見稿公布,歷經曠日持久且充滿變數的294天,《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在7月28日問世,專車的合法地位終得正名。
以滴滴出行、優步(Uber)中國為代表的C2C打車平臺的崛起在近幾年成為一種獨特的經濟和社會現象,也引發了外界關于私家車能否參與運營的廣泛討論。《暫行辦法》明確,滿足條件的私家車可按一定程序轉化為網約車,從事專車運營。在獲得合法化身份后,如何落實好責任、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更好地實現商業化,成為擺在各出行平臺面前的新課題。
■合法化意味著責任
對專車平臺和私家車主而言,獲得合法身份自然是利好,但其另一層涵義則意味著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暫行辦法》規定,車輛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完成“登記預約出租客運”,并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即可成為合法專車。這使得滴滴、優步、易到等以私家車為主的平臺得以摘掉“非法營運”的帽子,得到合法發展的機會。不過,權利的另一面是責任,獲得合法地位的專車平臺也被明確要求“承擔承運人責任,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按照《暫行辦法》,駕駛員要滿足無交通肇事犯罪記錄、無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等條件;車輛則要符合7座及以下乘用車,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且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此外,車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對于司機與平臺的關系,《暫行辦法》與征求意見稿不同,司機不需要與平臺簽訂單一形式的“勞動合同”,而是“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協議”,將兼職從業的專車司機納入許可范圍。此外,專車平臺要實行明碼標價,并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依法納稅并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文件中也給出了相應的處罰措施。這意味著,專車平臺將不僅僅提供信息撮合匹配服務,還將負責組織車輛運營、制定運價、分配工作任務、實施駕駛員管理和服務評價等一系列工作。
■做好規定功課不容易
按照計劃,《暫行辦法》將在11月1日正式實施,這給各平臺留了3個月的過渡期。多家出行平臺方面都表示,這個過渡期很重要,他們將充分利用這段時間做好實施新規的準備。
事實上,在新規出臺后,作為承運人的專車平臺,利用技術手段規范運營、防范風險,做好車輛和駕駛員的把關和約束,已成為達標的“必修課”。對此,滴滴出行表達了對自身的“技術自信”。滴滴公關人員告訴記者,在《暫行辦法》公布之前,他們已著手打造一個全方位守護司乘安全的出行系統。目前,滴滴已經可以對司機、乘客雙方進行衛星定位,并上線了“行程分享”、“緊急求助”、“車型一致”、“號碼保護”及“人像認證”等安全功能,司機、車主注冊需通過“三證驗真”,未來還將增加更多安全保障措施。該負責人還向記者表示,他們將在過渡期根據辦法要求,與有關部門溝通,著手開展相關工作。易到公關負責人也表示他們正針對新規,積極研討具體實施的方案,但目前還不方便透露細節。
不過,針對兼職司機和專職司機的合同有什么不同,目前沒有平臺能夠明確回答。對于并非專職跑專車的私家車主來說,是否愿意安裝車輛衛星定位等裝置或轉為運營性質也是問題,已經有一些兼職私家車主明確表示,一旦執行新規就不再干專車。此外,開具發票、依法納稅、為乘客購買保險以及要與司機簽訂合同等要求無疑堵住了以往可以鉆法律漏洞的“灰色”行為,對乘客和司機都是利好,但對于平臺來說則增加了一筆不小的成本。從這些問題來看,專車平臺要做好規定的功課似乎并不那么容易。
■盈利模式仍需探索
針對新業態的特點,《暫行辦法》對網約車“量體裁衣”進行制度設計,成為全球首個國家層面的網約車監管法規,贏得各方高度贊譽。但一些擔憂也隨之浮出水面,比如私家車合法化后,補貼會不會減少,平臺會不會漲價?出行會更容易,還是會更難?平臺是插上了騰飛的翅膀,還是戴上了“緊箍咒”?有評論認為,《暫行辦法》的出臺為市場正常發展掃清了障礙,但對于以輕資產模式運營的C2C平臺而言則將意味著嚴峻挑戰,向合規的B2C模式轉變將成為這些平臺惟一的出路。
記者參加了近期由北大國家發展研究院主辦的《暫行辦法》政策研討會。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綜合交通規劃院院長張國華在會上表示,目前專車平臺大多采取基于補貼的商業模式,造成了行業競爭的囚徒困境,未來需要市場的參與者們不斷創新商業模式。中國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則提出,“互聯網+”的特點往往在于基礎業務和核心業務的結合,通過增值業務換取更高的附加值因此,對于滴滴等出行平臺而言,在出行之上提供高品質、差異化的增值業務將是未來可期的商業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