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車”即傳統出租車
熱點1
巡游車會不會被網約車替代?
熱點2
私家車為啥不能從事網約車服務?
熱點3
為什么網約車不能巡游接客?
熱點4
為什么網約、巡游要差異化發展?
熱點5
改革對駕駛員和企業有啥好處?
為 了更好地幫助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理解網約車新政及出租車改革相關問題,市客管中心日前組織我市出租汽車行業從業者開展培訓,宣傳貫徹《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 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并在出租車駕駛員群體中發放“明白紙”,回應出租車改革熱點。(以下 用“巡游車”指代傳統出租車)
熱點1巡游車會被網約車替代嗎?
回應:網約車和巡游車,都屬于出租汽車的服務方式,有各自的優勢。相對于網約車服務,巡游車具有三大特點:
一是服務具有非歧視性,不存在“數字鴻溝”,可以給不會使用手機操作的老齡人群和不愿使用手機操作的特定人群提供普遍服務,服務的匿名性有利于保護乘客的隱私。
二是服務具有穩定性,通過專業化使得運力供給和服務相對穩定。在不同時間(如出行的高峰和平峰),不同區域(如市中心區和遠郊區),不同氣候(如晴天和雨雪),通過內部補償,為乘客提供無價差服務,保護消費者權益。
三是在高密度客流區域和受空間約束的交通樞紐,不需要專門匹配,運行效率更高。
通過設計科學合理、穩妥可行的制度,新老業態可以實現錯位經營、良性競爭,只是對于不同類別的城市,兩者在出行構成中的比重、服務區域等方面會有所差異。所以,網約車和巡游車各有所長,兩種業態更多的是相互促進的關系,兩者的發展前景,應該由乘客和市場來作最后的選擇。
熱點2為什么私家車不能從事網約車服務?
回 應:出租汽車是營運服務,網約車作為出租汽車的一種方式,提供服務的車輛應為營運車輛。而傳統意義上的私家車是指個人所擁有的非營運性質的小客車。我國對 于營運與非營運車輛實行嚴格區分管理,二者在車輛技術性能、安全檢測、報廢年限、保險稅費等很多方面都存在不同。因此,私家車不能從事網約車服務,但符合 條件的私家車按程序申請經核準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車輛后,可以從事網約車服務,雖然仍是個人所有,但已轉變為營運性質。
熱點3為什么網約車不能巡游接客?
回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游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因此,網約車不能巡游。
正 在修訂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明確: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規定巡游攬客、站點候客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 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各地可結合當地實際及管理需要,在地方管理辦法中對網約車的巡游行為的約束與處理作出相應規定。
熱點4為什么網約車要與巡游車差異化發展?
回應:兩者在服務方式、車輛標準和價格機制等方面存在明顯區別,實現兩者的差異化發展。根據兩者的不同特征和差異化發展的要求,兩個文件有針對性地設計了有區別的監管制度。
巡游車噴涂、安裝專門的出租汽車標識、主要通過“掃馬路”方式巡游攬客,在機場、樞紐站場等站點候客,也可通過電話、互聯網等方式提供預約服務;網約車與巡游車有不同的標識,不能“掃馬路”和站點候客、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服務。
網約車車輛檔次應明顯高于當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車,為市民提供高品質差異化出行服務。
巡游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具有一定的基本保障功能,網約車則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
熱點5改革后新老業態駕駛員和企業能有什么好處?
回應:對于巡游車駕駛員,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打通駕駛員自主選擇和流動通道,引導利用互聯網技術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工單、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等措施,解決“份子錢”高和利益固化問題,切實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
對于巡游車企業,通過實行經營權有期限、無償使用,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同時,打通傳統企業向新業態轉型的通道,并規范網約車發展,為傳統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對于網約車駕駛員,通過規范網約車經營服務行為,明確平臺公司承運人責任,要求平臺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保障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此外,通過改革提升巡游出租汽車行業,使網約車司機也有了自主選擇的可能。對于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量身訂制的制度設計,賦予網約車合法身份,使其可以依法規范經營,有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