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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網約車細則:車輛發動機最大功率需110千瓦以上
文章來源: 添加人:中汽聯-賀瑤榮 更新時間:2016-10-26
10月25日消息,大連市發布《大連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規定網約車司機需具有有本市戶籍或者居住證;車輛發動機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軸距2700毫米以上,且車輛初次注冊登記日期至申請網約車經營時未滿3年。
以下為細則節選:
第十一條 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車;
(二)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嵌入式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發票打印裝置;
(三)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四)車籍所在地為本市行政區域;
(五)車輛發動機最大功率110千瓦以上、軸距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車輛發動機最大功率80千瓦以上,軸距2700毫米以上,續航里程170千米以上;
(六)車輛初次注冊登記日期至申請網約車經營時未滿3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 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本市戶籍或者居住證;
(二)年齡在六十周歲以下,身心健康,無職業禁忌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四)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五)無暴力犯罪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