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部署開展涉企收費清理情況專項檢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間投資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6〕12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近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印發通知,部署開展涉企收費清理情況專項檢查(以下簡稱專項檢查)。
專項檢查目的是確保國家各項普遍性降費政策落地生根,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再征收,已經降低的收費標準執行到位;堅決遏制各種亂收費,切實降低企業成本;對確需保留的涉企收費基金項目,建立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的管理制度;研究提出進一步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監管機制。
專項檢查的范圍包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收取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審批前置、涉及市場監管和準入以及其他具有強制壟斷性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等。重點檢查以下14項內容:
一是對于國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未按規定落實到位的;
二是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立項審批管理規定,擅自設立收費基金項目、提高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的;
三是沒有法定依據設立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咨詢、試驗等,下同)并收費的;
四是沒有法定依據設立投資審批前置中介服務并收費的;
五是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通過設置不合理的市場監管和準入條件,增加企業繳費負擔的;
六是將政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交由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承擔并收取費用的;
七是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利用電子政務平臺搭車收費的;
八是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利用行政檢查搭車收費,或要求被檢查單位接受付費服務的;
九是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違規要求企業提供各類審計、年檢、鑒證報告,增加企業負擔的;
十是中介服務機構利用行政職能、壟斷地位指定服務、強制服務并收費的;
十一是行業協會商會強制企業入會收取會費,強制參加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等收取費用的;
十二是行業協會商會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利用行政資源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
十三是未按規定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以及未建立常態化公示制度的;
十四是企業反映強烈的其他違規收費行為。
專項檢查分為三個階段。一是自查自糾階段(7月15日至8月15日)。各省(區、市)對本地區涉企收費現狀進行摸底調查并廣泛聽取意見建議,了解企業繳費情況及負擔水平。對照檢查范圍和重點,對本地區涉企收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于不符合收費管理規定的、不符合當前實際情況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對過高的收費標準堅決降低。二是實地檢查階段(8月16日至8月31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對部分省(區、市)進行實地檢查。同時,審計署將對涉企收費情況進行重點審計。三是整改治理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將根據各省(區、市)涉企收費自查自糾和實地檢查情況,公布取消、調整和規范涉企收費的政策措施。同時,發揮各級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聯席會議)機制作用,依托減輕企業負擔舉報平臺,加大對違規收費行為的查處曝光力度。對查實的亂收費問題,將追究相關部門和單位責任人的責任,處理情況將納入國務院大督查問責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