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淘汰黃標車老舊車 遏制機動車污染
日前,濮陽市出臺了《濮陽市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及治理機動車污染攻堅戰實施方案(2016—2017年)》(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濮陽市將采取徹底排查車源、嚴格注銷報廢、全面限行禁行、發放淘汰補貼等措施,確保全面完成2016年度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任務。9月底前,要全面清繳非法上路行駛的2014年、2015年上報已淘汰的黃標車及老舊車,確保已淘汰車輛不再上路行駛。10月底前,淘汰黃標車20322輛、老舊車8864輛。同時全面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開展高污染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篩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油品質量和機動車排放標準。
為實現這些目標,濮陽市將狠抓兩方面的工作——
在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方面,一是徹底排查車源。各縣區政府要加大排查力度,對每一輛黃標車、老舊車要做到“四個具體”:具體到車牌地址、具體到車主信息、具體到鄉鎮(街道)責任人、具體到獎懲措施,督促車主辦理注銷報廢業務。對已上報淘汰的車輛,要落實專人專訪,確保走訪見面率達100%、動員率達100%。二是嚴格車輛注銷業務。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黃標車和老舊車注銷業務,對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和法定情形滅失的機動車,所有人或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到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業務。對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或已辦理公告牌證作廢強制注銷業務,仍非法上路行駛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并辦理注銷手續。對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業務,或無法交付車輛,或非法定情形證明滅失的,應由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錄入查緝布控系統進行路面查緝。三是嚴格車輛拆解。要及時拆解報廢車輛,防止已淘汰的黃標車、老舊車重新流入社會。四是實施限行禁行。對于黃標車和其他高污染車輛(冒黑煙車輛),在轄區全境開展限行工作。
在機動車污染治理工作方面,一是加強檢驗管理。嚴格落實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制度,未經環保檢驗合格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年底前完成機動車尾氣檢驗監控平臺建設,加大營運黃標車安全技術檢測、綜合性能檢測和排放檢驗頻度,每季度檢測1次,尾氣排放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參加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綜合性能檢測。二是開展冒黑煙車輛集中整治。各縣區政府要加強冒黑煙車輛篩查排查,重點篩查大型柴油運輸車輛和公交車。三是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2016年年底前,濮陽市分階段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國三標準,對廢氣排放不達標的進行強制治理或淘汰,未經檢驗合格的不得開展施工作業。四是推進油品和車輛排放標準升級。10月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和柴油;自11月1日起,達不到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不含農用車和摩托車)一律不得在市內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