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將在政策扶持下有序前行
隨著“共享經濟”日益火爆,尤其是在共享單車之后,作為共享經濟新的產物,共享汽車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個城市席卷而來,“爆發跡象”已經開始顯現。其發展有利于緩解城市交通、環境壓力,有助于緩解城市私人小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趨勢以及對道路和停車資源的占用,填補了公交車和私家車之間的空白,是未來的發展趨勢。
日前,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了《關于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鼓勵分時租賃新業態發展,在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考慮分時租賃非集約化出行的特點,合理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為共享汽車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
整個共享汽車行業正處在一個初步發展階段,對于陜西而言,作為西北五省的交通樞紐城市,更是一個新型事物。目前,在陜西僅有兩家共享汽車企業,今年3月底,共享汽車Gofun首次出現在西安時,只有200輛新能源電動車。隨著人們對共享汽車接受程度的提高,目前,西安咸陽機場、高鐵站等交通樞紐以及大型商圈等區域,Gofun已布局了近百個網點、千余臺車輛、1500多個車位。8月,Mocar共享汽車落戶西咸新區,初次引進100輛。
出行便利 有利于緩解城市交通壓力
同樣頂著共享經濟光環,共享汽車能像共享單車一樣火嗎?
不少用戶已對共享汽車抱有很多的想法,一旦進入到自己的城市,都要躍躍欲試,這種看似方便又實惠的出行方式,被認作是無車一族的福音,上下班自己開個共享汽車,不用擠公交,也不用打車叫車;周末出去玩開個共享汽車,既能帶上朋友,也不怕大包小包沒處放。
據了解,租賃共享汽車的流程并不復雜,跟共享單車有類似之處。首先手機下載租車APP,按照注冊流程填寫手機號并上傳身份證和駕照照片,經過企業后臺審核即可開始使用共享汽車。其基本流程是:預約取車——APP解鎖——取車成功——還車到網點并充電——確認還車。在預定時APP就會算一筆賬,可以選擇還車地點,點擊確定后就可以打開車門。
8月24日下午,在位于西安南門外金花豪生國際大酒店的Gofun共享汽車停放點,市民程樹勇夫婦剛剛開著一輛共享汽車,去大學城送孩子上學,幫助安置好開學所用的物品后,正好回來還車。
“以前每次開學、放假的時候,打車都很麻煩,因為要搬行李,出租車司機都很不樂意,還要收等待費。現在有了共享汽車,出行就像自己家的車一樣方便快捷。”對于這次共享汽車體驗,程樹勇頗為滿意。
據行業內專家測算研究發現,一輛充分發揮效用的共享汽車,大約可替代4輛—10輛私家車,相當于每位顧客人均減少30%—45%的駕駛公里數。
Mocar西安負責人呂良柱認為,汽車共享的最大好處之一就是方便省錢。養私家車雖然方便,但需要支付很多附加費用,月供、汽油費、更換機油的費用及維修費、停車費和保險費。另外,私家車可能每天只開1小時,剩下的23個小時都是在等待貶值。而汽車共享則將這些費用和貶值分攤給幾個人,而不用自己獨立承擔。
提升交通效率,減少交通堵塞。一輛共享汽車的使用效率在60%以上,而私家車的一般使用效率僅有15%-20%,共享汽車可以減少私家車的保有量,進一步降低了交通擁堵;并且能夠減少空氣污染和汽車尾氣的排放,共享汽車作為公共交通的補充部分,可以在一些公共交通并不發達的區域,為老百姓的出行出一份力。
政策利好 助推共享汽車穩步前行
當然,共享汽車的出現,也會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障礙,比如停車資源緊張、充電不方便、個人信息安全等等。對此,8月8日,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合理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統籌考慮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道路交通、停車資源等實際情況,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使其與公共汽車、地鐵、出租車、共享單車等協調發展,共同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出行需求。
落實身份查驗制度,依法合規采集、存儲、使用和保護用戶信息。《指導意見》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分時租賃經營者應當提升線上線下服務能力,落實承租人身份查驗;應通過大數據分析,強化車輛調度和日常管理,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加強停車管理;應采用安全、合規的支付結算服務,確保用戶押金和資金安全,確保用戶個人信息安全。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應當遵守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有關規定,完善網絡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規采集、存儲、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汽車租賃服務所必需的范圍。
“《指導意見》的發布很大程度上破解了‘停車難’的問題。”Mocar呂良柱說,從目前發展情況看,“停車難”是共享汽車經營者面臨的突出問題,尤其在一二線城市核心地段。同時,受停車場地限制,用戶只能定點取車、定點還車,影響了使用便捷性和用戶體驗。對此,《指導意見》鼓勵城市商業中心、政務中心等人流密集區域的公共停車場為分時租賃車輛停放提供便利。鼓勵探索通過優惠城市路內停車費等措施,推動租賃車輛在城市路內停車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擁堵、不影響其他社會車輛停放的情況下,提高路內停車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賃車輛使用便利度。對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分時租賃的,按照新能源汽車發展有關政策在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和建設方面給予扶持。
在押金方面,鼓勵“信用”代替押金,和共享單車相同,在監管方式上,《指導意見》多次提到信用評價體系的建設,針對分時租賃,鼓勵經營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對于小微型客車租賃的整體市場,提出要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和承租人信用評價制度。
據了解,當前多數共享汽車企業對租賃服務收取700元左右的押金。但這與共享單車收取押金的概念又不太一樣,由于汽車價值、企業運營成本都相對較高,共享汽車押金累積的金融風險比共享單車小很多,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降低車輛剮蹭、不交罰單等使用風險。
共享汽車的發展,因為牽涉許多復雜的因素和環節,凸顯出來的問題光靠企業自身難以解決,必須依靠政府的宏觀把握和綜合統籌,為共享汽車“定位導航”、把好“方向盤”。其發展需要政府、城市、社會、行業等多方努力,有了政策上的支持鼓勵及其他諸多配套措施跟進,共享汽車的發展才會步入快車道,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鏈條,支撐共享汽車沿著正確的軌道前行發展。


























